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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立安保人员的廉政风险机制

2021-11-10 17:04 王雷 2021年11月12日今日文教10版
河南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保总队   王雷
        推进安保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突破了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将“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用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推进廉洁从业建设的积极探索,为有效预防安保人员廉政风险开辟出一条新路。
       一、推进安保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点
       廉政风险防控是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超前预防,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进安保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应遵循科学评估、超前预防、实事求是、创新管理、务求实效等基本原则,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1、抓好教育环节,教育和引导安保人员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抓好协调环节。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协调推进、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抓好查找环节。突出重要岗位,采取自己查找、班组评议、领导提示、组织审定等方式,深入查找风险部位,制定防控措施和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
       4、抓好公开环节。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等方式,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
       5、抓好整改环节。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6、抓好考核环节。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对因严重失职而导致发生腐败问题的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认真排查安保工作廉政风险点
       安保工作廉政风险是安保人员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的可能性。查找廉政风险,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前提和基础。重要岗位安保人员的风险涉及履行岗位职责、执行管理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集体定”等办法,督促指导安保人员全面深入地查找廉政风险,做到找准、找全、找实。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进行归纳梳理和审查评估,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经审核把关后,登记汇总、建立台账。一般情况下,门岗检查、巡逻排查、交通执勤、出门证签发、案件审查、外来单位管理等是安保工作的风险点,其中门岗检查、巡逻排查、交通执勤等的重要的风险点。
       三、构建安保人员风险防范网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线面结合,构建起严密的防范网络,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的关键
       1、加强教育。安保人员在遵纪守法、忠诚廉洁、文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是广大职工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安保人员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教育;要创新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对门卫、巡逻、交通等重要风险点的安保人员实行廉政承诺活动。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2、对重要岗位的安保人员实施置换管理,是有效规避安保人员“人情关”、“腐败关”等,预防安保人员腐败的有效措施。要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健全了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建立安保人员日常考核的台帐,把绩效考核作为日常管理和安保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
      3、推行严格军事化管理,通过军事化训练和管理,提升安保人员的纪律意识、团队意识、执行力和战斗力。    
      4、选准切入点。把权力运行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风险防控重点,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形成一个“腐败风险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风险预警——跟踪反馈”四位一体的工作流程。经过分析评估和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安保人员利用岗位之便,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盗窃财物,是安保人员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为此,必须认真梳理物资出厂的每个环节,分析评估物资出厂在源头管理、运输过程、门岗检查三个重要环节的风险等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源头管理环节,要实行出厂物资监装制度,明确了监装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细;在厂区运输环节,一方面要完善厂区重要道路的监控系统,实现对出厂物资厂区行驶的全程监控,另一方面,要对巡查人员实行区域负责制度,明确巡查人员的责任;在门岗检查环节,一方面建立初检和复检程序,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内部制约体系,另一方面,实行了出门证的检审制度,对所有的出门证进行审查核实,对于出现的问题,严格进行追溯。
       5、强化权力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要把涉及风险的权力向职工群众公开,不但要公开权力内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还要公开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实效方面作出承诺,全方位接受监督。另一方面,畅通举报渠道,拓展监督渠道,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及时收集职工群众对安保工作、重要门岗安保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再则,定期对重要岗位安保人员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及时发现问题,出台措施,建立评议——反馈——整改的工作机制,确保安保人员廉洁从业,持续为企业高效化生产经营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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