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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新社会时期的媒体责任

2013-12-11 17:16 文/张毅 科技信息报今日文教周刊2013年12月9日A5版(作者单位:
        信息是群众的第一文化需求,今天的社会已经走进了信息多元传播时代,新闻传播的规范成为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社会必须对新闻媒体有更客观的认识和相应的约束,而对新闻媒体而言,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就需要在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活动中,对新闻事件的社会价值作出正确的判定。从社会价值考虑新闻传播的可行性,突出新闻传播的社会价值,这是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源泉。
        在这个媒体的功能得到充分挖掘的时代,新闻的传播必定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一个媒体首先要考虑的不是新闻本身的眼球效应,而是自身在社会中充当的角色,以及这个角色所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新闻媒体只有承担起自己所应负的社会责任,才能树立起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也才能够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功用以及相对独特的追求。
        (一)风险预警责任
        新闻传媒的首要功能是监视环境。当公众周围出现急剧的变动时,媒体应予以警示。新闻预警是指对可能发生的危机进行预测性、警示性的报道。它以现有的事实为依据,通过专家的分析或根据科学预测方法得出的结论,及时提醒政府和受众注意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情况,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当主流媒体成为“瞭望者”,成为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时,就必须担负起社会责任,以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报道新闻,彰显正义,促进社会进步。
         (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责任
        在一些公共危机事件中,信息披露迟缓或对事件真相遮遮掩掩,会导致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由于公共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及破坏性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公众要求满足知情权的呼声更加强烈。当公共危机发生时,若没有权威的信息为人们解除疑惑,则可能被流言通过非正式的传播途径抢先占领舆论高地,率先对民众的认知产生影响。
在危机事件中,主流媒体应牢牢把握主动权,快速、及时、准确、客观传播信息。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如果主流媒体失声失语,就会将舆论阵地拱手相让,使小道消息大行其道。而主流媒体失去公众的追随,舆论引导就无从谈起。
         (三)舆论监督责任
        近年来,党和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媒体监督对于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尽管如此,但因种种原因,舆论监督环境仍受到较大制约,监督力度远远不够,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减少或缓解社会矛盾,首先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舆论监督不是单纯挑毛病,而是党和政府在新形势下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提高执政能力的需要,是监督检查制度的延伸,是改进执政作风、满足群众诉求、解决具体问题、切实推动工作的具体手段,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四)舆论校正责任
        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舆论愈发显示出独特的作用,一些敏感问题及突发事件在被网民炒作后,往往成为一种声势,形成与主流媒体相左的舆论场。
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主流媒体应该抢占舆论制高点,以科学理性、严肃求真的态度,分析事件原因,疏导公众情绪,澄清事件真相,校正不实舆论,维护大局稳定。主流媒体在承担舆论校正责任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十分重视、善于运用网络新媒体,加强两者的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须敏锐观察时局动向,及时研判社会思潮,关注全局性、社会性的热点事件与热点话题,主动设置议题,通过主流媒体来引导和影响互联网舆情的议题和走势,使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进而使两个舆论场形成共鸣和共振。
         (五)社会减压责任
        由于公共危机事件往往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震荡和破坏,对公众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媒体应及时配合政府,通过舆论宣传及对事件的全面解读,使受众的不良心理倾向得到缓和、释放。心理学家认为,“社会心理支持”是帮助克服恐慌心理的有效方法,而社会心理支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流媒体对受众心理的疏导。在高度信息化的时代里,社会不可避免危机,危机也不可避免媒体。主流媒体在担当“喉舌”功能的同时,还必须承担社会减压的责任,最大限度缓解危机带给公众的心理恐慌。
 新闻媒体的责任,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社会实践当中,都是一个严肃的、不能回避的课题。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新闻媒体的功能在持续扩大,作用不断显现,自身的诉求也与日俱增,也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尽管新闻媒体是本着客观中立的角度和态度去报道事实、传播信息,但其引导舆论、传授知识、教化民众、弘扬正义、捍卫真理、构建文明的信息内涵,决定了媒体不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承担着责任并通过报道履行着责任。无论大众媒介置身于怎样的社会中,它们都对社会负有责任,而且每种媒体都要对依赖它们而获知信息的公众、团体负责。新闻传播的惟一旨趣只在于社会公众的福祉;社会利益的需要是新闻业的起点,也是它惟一的终点。
                                                                                      (作者单位: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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