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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文言文中“之”的用法浅析

2013-07-22 17:17 文/ 许召元 科技信息报、今日文教周刊、2013、7、22、A6版

 

       “之”是古汉语中常用词语之一,其用法也颇为复杂。它既可作实词,也可作虚词,在不同的语境里“之”有不同的用法。因此中学生在学习此词的用法时略有难度。现结合中学文言文篇目对“之”的用法做较为系统的分析。
       “之”做实词有两种情况:一作动词;二作代词
       “之”作动词,意为“到……去”、“往”、“到”、“至”等。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诗经?陈涉世家》)——又暗中让陈涉往驻地旁边的丛林里的神庙中;“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归去来兮辞》。
       “之”做代词时,一般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做代词“之”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之”作人称代词,可译作“他”、“她”、“它”“他们”、“她们”、“它们”,作宾语。如:“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 《诗经●陈涉世家》);“或置酒而招之”(《五柳先生传》);“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关雎》);“执策而临之”(《马说》);“走送之”(《送东阳马生序》);“攻铚、酇、苦、柘、谯皆下之”( 《诗经?陈涉世家》);“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固逐之” (《曹刿论战》)。
      “之”作指示代词,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定语,也可作宾语。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唐雎不辱使命》);“曾不能损魁父之秋”(《愚公移山》)。以上三例中“之”皆做定语。“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而城居者未之知也”(《满井游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曹刿论战》)。此三例中“之”做宾语。由上不难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在动词之后,而“之”作指示代词时,多用在名词前。
“之”作为虚词时通常为助词,助词“之”的用法一般有五种情形:
a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可不译。如“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b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如:“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c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前的标志。如:“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师说》);“何陋之有?”(《陋室铭》)。
       d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劝学》)。
      e用在时间名词或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如: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作者单位:河北省南皮县乌马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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