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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文明执行 创建文明法院

2013-10-29 15:49 王伏安 科技信息报今日文教周刊2013年10月28日B6版
      本报讯 10月18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区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市公安局北航分局,区行政执法局以及该院法警队和彰东办事处的大力协助下,组织强大的警力,来到安阳桥农贸市场,对申请执行人安阳市商业网点开发公司(简称开发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侵权纠纷一案依法强制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开发公司在开发楼盘时与承建商杨某发生经济纠纷,杨某强行占有开发公司房屋5套,并将其租赁、出售。为了公司的利益得以保障,开发公司于2003年踏上漫漫维权路。该案经北关区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案件争议的5套房屋归开发公司所有,杨某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省高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随后,北关法院根据生效文书,多次向5套房屋内的住户粘贴公告、通知,限其腾房,并交付开发公司,但5家住户拒不腾房交付。经向市中院、区政法委请示汇报,定于10月18日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仍有部分住户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工作人员和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对住户劝导、说服、教育。对仍执意阻挠执法的,执行人员始终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法的原则,冷静、果断地对违法行为人实行强制措施,将其带离执行现场,确保了案件执行的有序进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执法的严肃性和国家法律的威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天作为执行监督员前来监督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我看到法院的执行人员的确做到了文明执法,耐心劝说、平等沟通,整个执法过程井然有序。”中共安阳市委市直关工委法律援助服务团秘书长、安阳市北关区政协委员、北关区法院执行监督员林膑这样说。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执行难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是否满意的焦点问题。”北关区副区长徐令辉表示,北关区党委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政治高度,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目前在全区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局面。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这样的意识: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而是必须履行的问题,法律尊严是神圣不可亵渎的。
                                                                                   (本报记者 王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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