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资讯>> 京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 绩效工资今年发 正文

京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 绩效工资今年发

2010-01-29 19:50 记者 李婧 本站原创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有偿培训,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培训等行为,学年度考核结果将被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教师将被低聘、转岗或解聘;学年奖不予发放。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对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该办法强调,教职工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有偿培训,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培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等行为,绩效考核结果将为不合格不合格教师将被低聘、转岗或解聘;学年奖不予发放。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中小学学年奖校际差异较大,一些学校可发3000元至5000元,还有一些学校更高。绩效考核办出台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也将发放。据悉,北京市财政已经在0910月前将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拨款发放到区县,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正在组织落实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是否已经到教师手中,要看各区县的工作进程。” 

中华文教网手机版
? 中华文教网版权所有 中华文教网简介 投稿指南 联系我们 tags 版权声明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