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年级作为青少年个体“心理断乳期”的开端,是其道德认知结构与法治素养雏形的奠基时刻。本文旨在探析如何超越表浅的“活动式”教学,深度融合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及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构建以“认知建构——价值引领——行为内生”为核心路径的教学模型——该模型强调将学生置于道德与法治学习的中心,通过创设具身化的道德情境、引发认知冲突的思辨议题以及社会性互动的法治实践,促使学生的品德发展与法治意识从外部规约走向内部生成,从而实现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地与升华。
一、 理论基石:锚定学生认知与道德发展的阶段性坐标
任何有效的教学实践都必须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石之上。对于初一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教育,三大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关键的“学情地图”。
首先,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明确指出,该年龄段学生正从“具体运算阶段”迈向“形式运算阶段”的门槛。他们的思维虽已能进行初步的逻辑推理,但仍严重依赖具体经验和直观表象的支持。这意味着,纯粹的理论阐述与法律条文罗列,对于他们而言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教学必须植根于可感知、可触摸的生活情境之中,将抽象的道德规范与法律原则转化为一个个鲜活、具体的“道德故事”或“法治案例”,为学生搭建从形象到抽象的思维阶梯。
其次,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为我们揭示了学生道德判断力的发展轨迹。大部分初一学生正处于从“前习俗水平”向“习俗水平”过渡的关键期。他们的道德抉择,开始从单纯的“避免惩罚”或“获取利益”,转向对“好孩子”形象的维护以及对社会法规的尊重。因此,教学的核心任务之一,便是创设丰富的道德两难情境,如“友情与规则的冲突”、“集体利益与个人得失的权衡”等,通过苏格拉底式的诘问与引导,刺激其道德认知结构产生不平衡,从而推动其向更高阶段发展。
最后,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为教学提供了精准的发力点。学生的现有水平是其能够独立理解和处理的问题,而“最近发展区”则是其在成人引导或与同伴合作下所能达到的潜在水平。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艺术,就在于精准定位每个教学主题的“最近发展区”,通过搭建有效的“支架”,实现认知与素养的真正提升。
二、 实践路径:从“知识在场”到“生命在场”的教学转化
基于上述理论洞察,我的教学实践应从以下三个维度实现深度转化,构建一个立体化的育人场域。
(一) 情境建构:在具身化体验中实现道德感知。知识唯有在它被产生的情境中才能被真正理解。对于初一学生,脱离情境的德法教育是苍白无力的。我们应致力于创设“具身化”的学习情境,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去感受、去抉择。
例如,在讲授《友谊与成长同行》时,与其空洞地阐述友谊的真谛,不如设计一场“友谊的困境”角色扮演活动。给定一个场景:“你的好友在考试时请求你传递答案,你该如何选择?”学生通过扮演不同角色,切身感受到来自友情的压力、内心道德准则的呼唤以及可能面临的规则后果。这种全身心投入的体验,远比教师单向度的说教更能触发其深层次的道德思考与情感共鸣。在此,知识不再是冰冷的符号,而是与个体的情感、意志和行为紧密相连的“活”的体验。
(二)思辨驱动:在认知冲突中完成价值澄清。初一学生初步发展的抽象思维,使其具备了进行简单哲学思辨的可能。课堂应成为点燃思维火花的场域,而非灌输标准答案的流水线。教师需要精心设计具有张力、能够引发“认知冲突”的思辨议题。
在教学《法律在我们身边》时,可以引入诸如“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主播,平台是否应全额退款?”“AI换脸技术侵犯肖像权,法律应如何应对?”等前沿且贴近学生生活的话题。组织学生进行小型辩论或哲学探究。在正反观点的交锋中,学生固有的认知模式受到挑战,他们被迫调动已有的知识,搜集证据,组织逻辑,为自己的立场辩护。这一过程,正是科尔伯格所强调的“认知冲突”促发道德判断力发展的过程。教师在此过程中的角色,不是裁判,而是思维的“助产士”,通过高阶提问(如“你这样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社会会怎样?”),引导学生的思考走向深处,最终实现价值的自我澄清与自主建构。
(三) 实践赋能:在社会性互动中促进素养内生。核心素养的最终落脚点是行为表现。维果茨基强调,高级心理机能起源于社会的协同活动与内化过程。因此,道德与法治教育必须打破课堂的壁垒,与学生的真实社会生活相联结,设计具有社会性互动意义的实践任务。
我将课程内容项目化。例如,学习《感受生命的意义》单元后,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策划并执行一个“微公益”项目,如为社区设计环保标语、探访敬老院、录制校园反欺凌宣传片等。在整个项目周期中,学生需要自主分工、合作协商、解决实际问题、进行公共表达。这不仅是道德认知的应用,更是一次完整的、社会化的法治实践——他们需要在行动中理解规则(项目章程)、承担责任(个人任务)、尊重他人(合作对象)、服务社会(公益目标)。这种“做中学”的经历,将外在的道德法律规范,内化为稳定的行为倾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实现了从“知”到“行”的飞跃,让素养在实践的土壤中生根发芽。
总之,面对初一的特殊学年,道德与法治教学肩负着为学生精神世界“夯基垒台”的重任。它要求教师具备深厚的理论自觉,能够精准洞察学生认知与道德发展的内在节律。进而通过情境建构实现道德的“具身体验”,思辨驱动完成价值的“自主澄清”,通过实践赋能促进素养的“社会内生”。这是一个将外部教育影响转化为学生内在精神财富的复杂过程,其终极目标是培养出不仅通晓规则与道理,更能明辨是非、坚守底线、富有同理心与责任感的新时代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