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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少年在夏令营被殴 施暴者被行拘15日

2021-08-17 10:49 中华文教网 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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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少年在夏令营被殴 施暴者被行拘15日

       15日,河北石家庄市元氏县一家旅游公司举办的军事“夏令营”教员暴打3名未成年人导致孩子们不同程度受伤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据报道,“夏令营”刚刚开始时,一位家长手机上收到了孩子的被打图片,但消息马上又被撤回。家长意识到问题后,赶紧去“夏令营”找回孩子。发现不仅自己孩子被打,还有其他孩子被打,并且孩子们写纸条传递给这位家长,希望父母把自己接回去。

       多位家长告诉记者,至少有3名孩子在“夏令营”里遭到了暴力殴打,根据伤情鉴定,3名孩子被司法鉴定为轻微伤。目前,施暴者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天,涉事的旅游公司已被停业整顿。

       公司负责人道歉:打人不对

       涉事的军尚少年军校基地,主办机构是河北军尚研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业务。

      对于殴打3名少年的原因,涉事公司在给记者发来的声明中称,“公司举办的军事夏令营在处理营员私自出逃问题时,发生了‘夏令营’负责人私自殴打营员的事件。” 该公司负责人高冬霞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夏令营”负责人打人不对。“这是我们的错误,在教育营员过程中,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欠妥。”

      该公司就“夏令营”负责人殴打营员的违法行为,以及这一事件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道歉,表示将吸取教训,认真开展整顿教育,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规范。

       专家:轻微伤≠不追究刑责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殴打造成轻伤才会涉及触犯刑法,将被刑事拘留。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表示,虽然施暴者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但就目前的案情来看,3名少年轻微伤的伤情鉴定,并不意味施暴者一定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谢澍表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现有的线索和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有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这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记者多次通过石家庄市委宣传部联系石家庄市教育局,截至发稿前,未能得到积极回应。而河北省教育厅也对记者表示,此事不涉及教育部门,也不便对夏令营或者研学活动的市场规范发表意见。

        需多部门规范引导行业发展

       记者查询相关文件发现,教育部除对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和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活动,有出台明确的管理办法外,对社会机构主办的相关活动没有明确规定。而受社会需求的影响,各类以自然探险、逆商训练等为主题的夏令营,由于主办机构复杂多元,出现监管空白。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目前确实有多种以很冠冕堂皇的名义开办的夏令营或素质培训机构。“这些机构的人员素质、专业资质、相关管理没有跟上,特别是登记、核查以及开展业务的情况,都缺少规范和监督。”

      储朝晖表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夏令营或研学活动,专业的缺失,管理的风险,常常是社会机构面临的最大痛点。当行业监管缺失,在社会需求旺盛的情况下,指望家长们火眼金睛很难实现,需要多部门给予规范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编辑: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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