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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学、初高中教师示范课、教学录像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6-30 18:20 佚名 本站原创

 

          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中小学学历素质水准建模与研究”总课题组关于

 

 在实验区校和子课题承办单位及小学、初高中教师中开展示范课、教学录像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配合教育部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展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教改成绩,促进全国中小学教师教研成果交流,为经济不发达地区教师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指导性资源,国家教师发展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生学力素质水准建模与研究》总课题组和中国中小学教育艺术教与学研究中心决定在实验区校、子课题承办单位及全国中小学教师中开展示范课、教学录像优质课评选活动。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内容:初中高中课件、示范课、优质课。

        1.课件选拔要求:

       1)选拔范围:小学、初中、高中各版本教材所有相关科目均可参加。

       2)制作要求:㈠课件内容应选取每章节、篇目的知识重点、难点;㈡能够充分展示教师的授课技巧和教学设计思路;㈢能够充分展示教师多媒体技术应用水平;㈣课件界面友好易于操作,视频、音频素材选材清晰,演示效果好;㈤须配有简洁明了的课件设计思路及使用说明;应配有制作教师简介及课件点评;㈥请务必注明年级、科目、章节及教材版本。

       3)提交方式:以光盘vcddvd或录音带形式上交。

     二、示范课、优质课选拔要求:

    1)选拔范围:A、小学、初中、高中各年级语文创新实践活动课。B、初中、高中各年级新教材教法语文创新课。

       2)制作要求:A、除课堂实录外,须配有教师的随堂教案教师说课、教学设计、教师简介、专家点评(文字或录像)。B、实录效果好,声音、画面清晰同步;以光盘vcddvd或录音带形式上交,务必注明年级、学科、篇目或章节及教材版本。

     三、参选方式:由实验区校、子课题承办单位等组织参加,或教师个人直接投稿参评均可。

      四、评选方式:由本课题专家组成员进行由初选至终审的三轮评选。

      五、特别说明:主办单位对参评作品拥有使用权。

      六、评审费用:每份参评课件需交评审费300元。

      投稿地址:北京市101300-13号信箱 “科技信息报社今日文教编辑部”总课题工作组 靳新国收    邮编:101300

      电话:010-89456159    电子信箱:xbfx233@163.com(请附言参评示范课、教学录像优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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