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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开始实施

2010-01-29 20:16 学斌 本站原创

本报讯  20091128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确定于201011日起实施。

《条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它的颁布与施行,是山东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鲁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战略,对于实施素质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也将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提升山东省义务教育的质量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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