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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龙安交巡防大队与幼儿园签安全责任状

2011-09-13 15:32 林膑 管军 2011年9月12日今日文教A13版

安阳龙安交巡防大队与幼儿园签安全责任状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农村幼儿园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接送幼儿园单位及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河南省安阳市龙安交巡防大队大队长邓占东和龙安派出所马投涧中心警务室周军平主任在马投涧中心警务室与辖区内有校车的学校法人代表、驾驶人进行座谈。在会上邓队长和周主任先通报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并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牢固树立 “学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克服任何侥幸麻痹心理。然后和学校法人代表一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使之形成交管部门主要抓,学校领导认真抓,校车驾驶人积极抓,老师学生协调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签订责任书后,幼儿园接送车辆驾驶员们纷纷表示,一定自觉按照责任状的各项规章要求驾驶、接送学生、幼儿,做到安全行车,服从执勤交警指挥,坚决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严禁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作为接送车,严禁带病车上路,严禁闯红灯、严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提高交通安全行车意识,把接送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记者 林膑  通迅员 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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