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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好毕业准备了吗? 毕业证件要合理处置

2015-04-03 08:53 牟玺陆 大众网烟台频道

  大众网烟台4月1日讯(记者 牟玺陆 通讯员 张立霞)近日,媒体爆出郑州某毕业生好不容易考上了公务员,却因找不到档案而无法入职,与“铁饭碗”失之交臂。煮熟的鸭子飞了,不仅让人们扼腕,也给各位准毕业生提了个醒。今天,大众网记者为您梳理毕业期间涉及的证件作用及其保管方式,与您分享就业流程与手续办理方法。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将至,无论您是忙着准备毕业论文,忙着寻找实习单位,忙着到处投递简历,还是忙着继续深造。当离开大学校园之后,有几样证件是您必需妥善保管的:

  1、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包含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在校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体检表、毕业生报道通知书材料,记录着个人的社会背景、学习工作经历、政治面貌、品行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其中,学生档案记载着高中、大学阶段的学习、奖惩、入党(团)等情况,是人事档案中重要的基础部分。

  很多大学毕业生,往往会简单地认为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之前暂时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找到后,能签合同、发工资、交社保就行了,不关注就业、档案托管等相关手续。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区,主要是因为大多数毕业生对人事档案的概念和认识很模糊,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人事档案在转正定级、获取干部身份,考研,考公务员、过政审关,考资格证,办理准生证,进国企、事业单位时都能用得到。同时也是单位选拔任用,资格晋升,工作调转,退休审核,交养老保险、计算工龄等诸多方面参考和利用的原始凭证。

  人事档案填写注意事项:

  很多大中专毕业生对人事档案的作用和重要意义都不了解、不重视,填写档案相关材料时,如《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团材料等,随意填写甚至涂改,自己的姓名用字随心更改,出生日期记不准确随意填写,导致档案内容混乱,信息不准确,给个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即将到来的毕业季,提醒广大的毕业生们,填写存档学籍材料时切莫随意,要高度重视,慎重填写自己的每一项信息。

  毕业后人事档案的流转程序:

  毕业生找到就业单位后,经所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后,直接到单位办理报到,档案转至单位管理(单位自行管档);或到单位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报到及档案托管手续(单位非自行管档);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到户籍(生源)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代理。人事代理,可提供档案管理、身份认定、组织关系接转、职称评审、各类资格考试报名考评、代缴社保等服务,真正解除毕业生就业的后顾之忧。

  2、报到证:

  毕业时,学校会发给每位毕业生一张32K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求职登记、户口迁移、档案托管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上联是“有颜色的”,简称“报到证”,毕业院校交由毕业生保管,毕业生持此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下联称为“通知书”,通常称为“报到证存根”,毕业时直接存入个人档案。

  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前已落实工作单位,报到证就签发到用人单位,毕业后,毕业生持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所属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到单位(自行管档)或单位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及档案托管手续;如果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应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人才市场)进行实名登记,并到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或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是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也是大学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认定,如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会导致工作年限无法确定或延后,如今后涉及职称评审、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与申报、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资格审查等关系到工作年限要求的,会有一定的影响。

  另外,同时值得引起各位毕业生注意的是,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如果报到证遗失,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核实情况并出具遗失证明说明,在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向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新证。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但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

  3、毕业生就业流程: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按照下放权限、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的原则,2014年12月,省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2014)49号文),调整了毕业生就业手续,简化了办理程序。

  初次派遣手续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到确认;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实名登记、档案托管等手续。

  调整与改派手续

  离校时未签约直接回户籍所在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毕业生之日起三年)落实工作单位需办理调整手续(二次派遣),在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只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即可。

  已办理派遣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持与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身份证、就业报到证、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直接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非山东生源的需到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户口迁移和落户

  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需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确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到县级(含)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及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到家庭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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