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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社致歉七年级语文教材出错

2013-12-05 10:10 记者:贾晓燕 中国新闻网 (来源:北京日报 )
       人民教育出版社官网近日就语文七年级教材出现的错误致歉。

  本学期,河南郑州教师彭帮怀发现新上市的人教版七年级(初一)语文课本上册中有30多处错误,其中包括标点符号明显错误、注释含混不清、图片信息模糊、与课程标准要求不符等。彭帮怀目前在郑州市某高校任职,曾担任过小学、中学语文教师,他认为,正规教材出现错误不利于孩子成长和社会发展,于是将出版社和当地新华书店告上法庭。此事引发社会关注。

  近日,人教社在官网刊登了《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致歉信中称,2013年,遵照2011版课标精神,结合课改10余年来一线教师的建议以及课堂实践的反馈,出版社对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语文 七年级上册》做了适度修订,但由于时间仓促,出现一些编校问题,给广大师生教学带来了困扰。近期,一些热心的师生和读者也通过各种途径予以反映。对此,出版社进行了认真查对和梳理,将该册教材黑白本(2013年5月第3版)和彩色本(2013年3月第2版)中已确认的错误进行更正。

  人教社表示,教材出现错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是不应该的。对此深感歉疚,特此致歉!今后,人教社将进一步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加用心地编好教材。同时,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老师和同学表示诚挚的谢意。

  致歉信中更正的错误分别是:

  第一,P20 “读一读 写一写”中,“沭浴”应为“沐浴”。

  第二,P33 “读一读 写一写”中,“权威”应为“劝慰”。

  第三,P53  第三行“……传不习乎?”,缺后引号,应加上。

  第四,P117 《化石吟》一诗,第4行和第5行之间应该空行。

  第五,《后记》倒数第六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缺后书名号,应加上。

  该册教材彩色本(2013年3月第2版)除上述更正外,另有:P105 注释第3行,“佳,好、美”应为“嘉,好、美”。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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