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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乡村之星”公布

2014-01-23 17:39 陈树三 科技信息报今日文教周刊2014年1月20日B4版
        本报讯:为鼓励乡村有一技之长的人才脱颖而出,调动他们的创业积极性,带动一方或该行业的群众发家致富。2013山东省滨州市“乡村之星”评出。1月11日,本报特约通讯员电话采访了,滨州市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孙全科长,据孙科长介绍,”乡村之星“滨州市政府2009年12月发起,由市组织部,农业局具体负责的《滨州市乡村之星选拔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在全市范围内,凡从事种植、养殖、渔业、农机、企业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乡村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人才,遵纪守法,良好思想品德,在各自行业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经社会推荐或个人自荐,通过5天的公示,才有资格获得“乡村之星”。获得“乡村之星”各行业人才,市政府给与滨州市农村人才最高荣誉,享受首席技师、突出贡献专家同等待遇,连续3年,每月1000元的政府特出津贴。截至目前:滨州市“乡村之星”评选,已连续举办4年,9人获得省级“乡村之星”,120人获得市级“乡村之星”。( 陈树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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