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7月14日,江苏灌南县公安局出台《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监管工作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了交巡警部门、派出所的工作职责,要求相关单位规范建立台帐,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不断强化源头管理,常态开展违法整治,对于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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