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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不准考试不进行报名登记

2011-05-03 16:30 冯雅可 2011年5月2日今日文教A2版
 

成都市教育局:

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不准考试不进行报名登记

    针对个别学校“小升初”家长集中排队报名现象,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2011年初中入学咨询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公办初中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与入选挂钩的考试;民办初中须于本月底前将招生计划、办法上报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成都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巡视督察组,设立举报电话,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对学校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公办初中  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任何名义考试 

  成都市教育局强调,公办初中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小学要正确引导学生及家长就近入学,不得代为初中学校进行入学宣传。

  初中学校一律不准以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不准以招收艺体特长生、招收网班学生等名义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文化考试。

  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及教职工不得参与各类媒体的招生宣传,学校不得进行报名、登记。

  各校须强化服务意识,对外公布初中入学咨询电话,积极向家长和学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要利用周末时间向市民开放,有序接待家长、学生参观,并安排专人向家长及学生讲解学校办学情况。

  违规重处  学校违规可吊销办学许可证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和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将对违规操作进行严查:教育行政部门、公办中小学校违规的,视其情节,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并限期整改;民办学校违规的,由审批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民办初中  招生计划需备案不得限制报名人数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民办初中须成立咨询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凡开展初中报名咨询的民办学校,应于本月31日前将本校的2011年招生计划、咨询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名咨询时间、地点、办法及安全工作预案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成都市教育局称,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信息须内容真实、清楚、客观。在咨询报名过程中,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和场地,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并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

  咨询报名期间,学校应采取设立咨询点、公布咨询报名电话、利用周末接待家长和学生参观校园等多种形式,为家长和学生做好服务,并合理确定咨询报名时间,不得限制报名人数。

  在自主确定招生标准时,不得违背公共道德和国家有关法规,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在自主确定招生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和身心特点。记者冯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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