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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中职教育不得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外任何费用

2011-04-25 17:23 雨润 2011年4月25日今日文教A1版

七部委:中职教育不得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外任何费用

       本报讯 教育部网站21日公布了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意见》规定将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意见》要求: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各级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严格落实中职教育收费、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中职教育不得收取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雨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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