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教网移动版

首页>>社教百科>>

如何做好环境卫生监督配合“创城”活动

山东省诸城市疾控中心:王焕新

各行各业都要体现“诸城精神”,本文所指的环境卫生是指有围护结构的公共场所,它实际上是创城活动的“软肋”,下面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笔者从历年经验入手,作简要的论述。

环境卫生工作的范畴,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等。公共场所基本卫生要求有以下几点:选址设计合理,室内空气清洁,微小气候适宜,采光照明良好,环境整洁安静,卫生设施完善,饮用水质卫生,卫生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个人讲究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卫生监督管理范围是: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集中式供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

我市环境卫生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自建站至1987年为第一阶段,站卫生科设有环境卫生专业,由专人负责。自198741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我市环境卫生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至1995年为第二阶段。自1995年至今为第三阶段,我市实行综合执法,由一名副站长分工负责卫生监督,监督员划片包干,实行目标岗位责任制,工作指标量化,各负其责。我市环境卫生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上档次、上水平。强化环境卫生监督,共建文明和谐社会。《条例》颁布,把以前与人们息息相关的生活环境由道德观念范畴提升到法制高度,要求环境行为、观念由随意变为理性。为贯彻落实《条例》,我市实施环境卫生“一把手”负责制,做到环境卫生工作责任、检查、考核“三落实”。为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环境卫生监督,我们做到了五抓:一抓查体办证。对《条例》规定的管辖范围七类二十八种行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每年度进行健康查体,对查出的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调离。经监督检查合格的单位,及时签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二抓监督覆盖面。在全市范围内,每年每单位监督不低于2次,现场监督文书制作不少于2次。三抓窗口单位的整顿建设。对旅馆业、美容理发业和汽车站等窗口单位进行重点整顿。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消毒设施的配套建设,配备专门消毒间及其他消毒设施,采用消毒液、煮沸消毒和紫外线照射等方法消毒,进一步改善了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四抓整档建档。自1991年以来,根据《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理顺和换发了卫生许可证,并对分户的监督、检测记录、处罚文书、体检情况等卫生技术档案进行整理,按照统一标准,建立了较规范的技术档案。五抓监督手段的改进和提高。为提高监督检测和科学管理水平,投资更新了检测设备。目前已能开展空气质量、微小气候等11个项目的检测。每年对经营单位进行定期和随机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了单位抓管理上档次。1992年被省卫生厅表彰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先进单位”。

截止2005年底,我市共有各饮用水源138757个,自来水3处,大口井750眼,手压井138004眼,其中城区自来水处理场2处,日供水5万方,二次供水单位3个,集中式供水单位3个,涉水产品经营加工单位1家。根据《条例》、《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饮水管理列入重点。1991年以来,配合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对全市30%的饮用水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氯化物、氧化物等四个项目化验检测,共化验6600份,其中合格5280份,占80%。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统一购置了仪器和试剂,举办了水质化验学习班,为27处乡镇配备了专职饮水卫生检验人员,各乡镇医院派出精干的专业卫生检验员承担此项任务,市卫生防疫站环卫科、检验科联合进行专业培训。

1997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之后,把对饮用水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对市自来水的水源水、出厂水,每半年监测一次,对末梢水每月监测一次,其他单位每年一次,每年共监测水质份数1千余份,多次受到上级业务部门表彰。

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近二十年来,我们的执法过程也是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检验整体素质的过程。学好《条例》是正确执法的基础,《条例》颁布后,由于社会习俗的偏见,认识的差距,一些人缺乏对环境卫生,尤其饮用水卫生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自然产生不同的议论和看法,说什么“开饭店卖食品查体办证也就罢了,怎么现在防疫站对卖百货的、售票的、演电影的、跳舞的、唱戏的、洗澡理发的,也要查体办证来管理呢?”反映了对行业卫生要求认识不足。我们认识到宣传教育是环境卫生执法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为使《条例》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如广播电视讲座、宣传单、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的环境卫生意识。由卫生局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发文,举办一年一度的环境卫生管理培训班、研讨会。组织公共场所、水利、城管、自来水公司经理参加学习《条例》和《实施细则》,并 聘请上级专业人员讲授有关卫生知识。自1987年始,实行公共场所经营人员、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每两年培训一次,连续18年培训率达98%以上。

加强监督人员专业基础教育。具体做法是:

(一)集中学习。每年都要集中学习1015天时间,组织监督人员学习《条例》和其它卫生法规,要求每名监督员都要背诵原文,力求对卫生法规博学强记,运用自如。派出监督员参加省内外环境卫生学术研讨会、学习班、及时了解省内外环境卫生动态,借鉴学习先进经验,防疫站专门聘请法律专家讲《条例》,加深对《条例》的理解,熟练操作规程,规范执法文书的书写及执法程序。结合典型案例学《条例》。

(二)强化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秉公执法是《条例》执行的关键。监督与被监督之间本身就是一对矛盾,把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不但对公共场所单位是一个有力约束,而且还涉及到他们的经济利益,增加其经营成本,这就使矛盾更加突出。种种原因导致如下现象存在:不查体办证、未经监督部门批准擅自营业者有之;少报漏报从业人员,逃脱监督部门检查者有之;关系网、说情风有之;小恩小惠、软磨硬抗者也有之;甚至恐吓、威胁监督员。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在是与非,法理与人情之间选择了正确一面,监督员做到了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赢得了社会赞誉。

(三)创新工作机制,监督寓于服务之中。在贯彻实施《条例》的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新路子让单纯监督型变为服务监督型,主动为企业、为基层服务,使卫生监督成为这些单位提高产品质量,攻克业务难关,产生经济增长点的良好机会。

(四)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主动与市里的工作“接轨”,借上级检查和各种现场会议,抓住机遇把《条例》的贯彻向纵深推进。如1990年为迎接全省县委书记会议在诸城召开,积极为分管卫生的市长提建议、出点子,要求各公共场所单位为诸城争光,要求所有窗口单位要装饰一新,卫生制度上墙,漏查从业人员全部查体办证,各旅馆执行所配备消毒设施等。其次借国家领导人来诸城视察之机,整顿文化娱乐单位及公共场所,使《条例》的贯彻执行有了长足的发展。利用省级卫生城市验收达标“创城”大气候,对一直认为“脏乱差”,“老大难” 的车站周围及背街小巷派驻工作组进行了全面整顿,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落实《条例》,加强技术指导,增加卫生设施,使这些单位迅速甩掉了后进帽子,跨进了环境卫生先进行列。

企业晋升是厂长、经理最关心的事,许多检测数据需要监督部门提供,这也是我们开展执法监督的极好时机,工作再忙,我们也抽出时间加班加点对其产品进行监测,及时提供准确数据,从不“卡脖子”刁难企业,并以此教育这些单位平时要接受监督。积累公共场所卫生资料,避免临时应付,弄虚作假,受到了企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