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章程
2014-06-29 17:09 本站原创 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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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研究院以党的十六大报告方针“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和党的十八大方针“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任务为指导思想。并由高等院校的著名国学传统文化研究专家、教授,以及民间团体,资深、知名的国学传统文化专家学者及政商界推动传统文化发展的政府领导、企业家等联合组成。 |
第二章 职能与任务 |
第六条科学地、积极地研究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学术,宏观了解国内外传统文化学术动态,搜集、整理国学类书刊和文献资料,认真分析并收集对现代社会发展有实效的传统文化成果。通过我院协办和主办报刊进行宣传。 第七条 不定期地在组织国学传统文化学术讨论或报告会等学术活动,旨在传播中华智慧文明,弘扬祖国传统国学文化。 |
第三章 研究员 |
第十四条 资格要求: |
第四章 组织机构 |
第十九条 研究员代表大会 (三)常务委员会职能 |
第五章章程修改程序 |
第二十二条 本院章程的修改,须先由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再报研究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
第六章附 则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常务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