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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全面改薄”20项底线要求

2014-08-04 08:41 佚名 科技信息报今日文教周刊2014年7月18日B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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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全面改薄”工作指导,优化资源配置,面向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确保实现“保基本、补短板”工作目标,近日,三部委联合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提出“全面改薄”20项底线要求。
        通知指出,底线要求以《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国家标准、教育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为基本依据。要求各地通过实施“全面改薄”项目,用3到5年时间,全面消除D级危房,确保学生1人1桌1椅(凳),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同时,还要求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学校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学校要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学校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通知还对校舍安全设施、教室采光,以及黑板、图书和多媒体教室配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应将底线要求作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优先保障、必须完成的建设内容,并在实施过程中,以学校为单位予以优先落实。为加强分类指导,通知还特别强调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同时,各地可在底线要求基础上,依照相关标准或文件,结合当地实际,提出要求,既要“保底”,也要“限高”,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通知还要求各地把底线要求纳入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作为项目规划编制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加强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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