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本报记者 邢凯 陈为卿 实习记者 姚玉洁 )7月30日,三亚市民王所正向本报反映,去年7月份左右,他借给朋友陈坤了2万元钱,陈坤将朋友梁建庭的小轿车作为抵押,3人均是朋友。后来陈坤突然不见踪影,他和车主梁建庭商量报警,没想到警方让他们俩接受调查,其后他又交了3000元担保金,15日过后警方仍然不愿退钱;得知此事后,三亚市友谊派出所唐所长出面协调解决,3000元担保金已全部退回王所正本人。
据王所正介绍:“去年7月,自交了3000元担保金至今已有半年,交担保金时派出所办案民警未曾立下字据,这期间7到8次到友谊派出所领取自己的担保金,可担保金未能领取,失望而归,所遇到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的:去到派出所时,见到了办案民警,办案民警说财务不在;见到了财务时,财务说办案民警不在;这么多次领不到自己所交的担保金,自己也很生气,在派出所2次跟所内人员吵了起来,所内保安以闹事为由将王所正赶出所内,王所正感觉自己很冤,自己是受害者,要不到借出去的钱,现在连担保金也要不回来”。
30日下午,记者和王所正来到了三亚市友谊派出所了解此事时,唐所长表示,按照规定,如果案子程序走完,担保金应一分不少地退还当事人,当时由办案民警交付财务人员,虽然不写字据,但这个账还是认的。而符警官在所里是管理账目的,此案是一名姓吴的警官办理的,对于1500元充公以及为何拖了半年之久,本所将调查。唐所长了解情况后表示,可能当时沟通出现问题,王所正应该找办案人员,办案人员认为案子结了,通知财务人员,这才可以领钱。每次来都没有找到办案人员,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其实找不到人,你完全可以找到所长或者其他领导。现3000元担保金已全部退还给王所正本人,领到担保金的那一刻,王所正满脸笑容对记者说,感谢所长和你们媒体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