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教网移动版

首页>>社教百科>>

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探讨

/任光琴

近年来,建筑市场秩序总体水平有一定提高,但部分参与建筑市场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在依法执行城乡规划,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承发包、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各级监管机构监管不力、查处不严等不少问题。现将自己多年来从事建管工作的一些经验教训总结出来,与行业同仁共同探讨。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建筑市场管理是对工程建设程序(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从业的资质和资格)、市场行为(竞争、定价、质量和安全等生产行为)的管理。只有严格执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才能有一个基本的保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

二、依法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

1.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办理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施工图不得交付使用(超限高层的建设工程还必须经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准)。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有关资料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应将其相关资料送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二)严格依法确定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1.工程项目,特别是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

(一)严格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1.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工程项目发包或招标前,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核验企业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以及拟参加项目现场管理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的合法有效证书或上岗证等资料原件。对不能提供以上有效合法材料的企业,建设单位不得与其签订承发包合同或邀请参与招投标。

(二)规范工程承包行为

  1.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需要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但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分包;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和保修向发包方全面负责。 

2.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不得进行总承包,也不得进行分包;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时,应经建设单位认可;不具备资质条件或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行为无效;实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不得再二次分包。 

四、完善招标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加大对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管力度。

(一)加大对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分别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5日前,将所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作为编制标底、拦标价、投标价的依据。 

(二)严格投标工程前置条件的审核备案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严格审核招标工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满足工程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五、突出重点环节,协调配合,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一)认真贯彻《工程质量监督导则》,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

1.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的同时,应加强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责任主体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承发包、施工许可、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对相关责任主体发出监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2.建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季报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每季度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上报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情况。

 (二)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创建文明工地

1.转变政府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对施工现场实体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应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到位情况以及自检自查情况。 

2.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发现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施工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未进行自检自查、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及时对相关责任主体发出监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将通知抄送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六、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建设行政管理职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的工程建设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下决心采取强硬措施严格依法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降低或吊销资质资格的就降低或吊销资质资格。 

作者:山西省文水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