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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业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乡镇政府是国家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社会发展的核心,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然而,当前乡镇政府改革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以更好的推动我国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应当是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综合改革新形势,将主要精力放在引导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尽快从“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
       (一)管好自己的人,努力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
        农村综合改革后,乡镇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传达文件和开会部署任务,更须具有前瞻的视角和对市场经济的深度把握,才能引导广大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致富奔小康。乡镇干部要树立民本位观念,要在思想上真正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摒弃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工作方法,学会依靠法律制度、平等协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方法,应提高各种能力,如综合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干群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创新乡镇干部人事制度。要建立乡镇岗位逢进必考、择优录用的乡镇干部补充机制,将那些年轻有为、思想政治素质好的大学毕业生招录补充到乡镇干部队伍中去,让其在基层得到锻炼,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乡镇干部队伍。
        (二)用好自己的权,做好服务。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政府免于“催款收粮”,可谓“如释重负”!为防止“无所事事”或者“南辕北辙”,要及时更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职能。新时期的乡镇职能可定位为: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产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量力而行发展农村经。乡镇政府量力而行发展经济绝不是不发展经济,而是要求要求乡镇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政府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而不是过多参与经济活动。“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发展上应该是让老百姓成为创造财富的主体,而不是由政府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
        干部观念由领导管理向指导服务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的发展阶段,实行包括取消农业税在内的各项惠农政策,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势在必行。乡镇干部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调整心态,主动由领导管理向指导服务转变,甘当公仆,积极服务广大农民,带领群众致富,发展农村经济。
       (三)搭建好平台,引导好乡村能人做事。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乡镇政府要适应发展的需要,必须改变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的工作方式,学会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开展工作,通过抓龙头、抓协会、抓大户来引导、服务、示范,发展农业,活跃农村,致富农民,引导、推动农业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一体化经营之路。乡镇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允许和鼓励市场主体及其他社会主体通过竞争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推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培育社会,通过社会自治的力量解决社会自身的问题,积极鼓励、承认、支持和推动农民成立经济合作组织等社会组织,引导农民或民间企业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形成市场、社会、政府共生、互补、合作的现代治理体制。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否富裕,农民是否能有效的增收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尚需努力。乡镇政府应加快转变职能,适应后税费时代农村社会发展要求,为农民和农村发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作者单位:山西省文水县马西乡人民政府)